行人闖紅燈遭機車撞傷 各打50大板 - 機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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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人闖紅燈遭機車撞傷 各打50大板

2015年08月25日12:10

北市一名荊姓女騎士前年3月晚間騎機車行經信義路、新生南路口,不慎撞上闖紅燈穿越
斑馬線的沈姓路人,荊女倒地僅受皮外傷,但沈男因頭部受創導致嗅覺喪失,台北地院今
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荊女6月徒刑,沈男也因未遵守交通號誌穿越馬路,被依傷害罪判拘役
40天,均得易科罰金。仍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荊女於前年3月20日晚間10時許,騎機車沿北市信義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,並
於綠燈通過新生南路口斑馬線時,不慎撞上闖紅燈穿越斑馬線的沈姓路人,荊女倒地僅雙
手、左腳、左背擦挫傷,沈男就沒那麼幸運,他因顱內出血,頭部重創導致嗅覺喪失。

荊女雖坦承撞倒沈男,但堅持沒有肇事責任,她辯稱沒有違規,是沈男闖紅燈穿越馬路自
己撞機車,她沒有任何過失,沈男嗅覺喪失也非車禍造成。沈男也否認傷害罪,當時綠燈
才過馬路,並未違規。

法官根據路旁大樓監視畫面,確認沈男當時闖紅燈,而荊女行經斑馬線時未減速並注意車
前狀況,都有過失,並根據醫院診斷證明,沈男沒有舊傷,確實因車禍導致嗅覺喪失,審
酌2人肇事後都留在現場,符合自首減刑條件,但至今沒和解,因此依過失重傷害罪判荊
女6月,傷害罪判沈男拘役40天,均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(張欽/台北報導)

http://goo.gl/k8bNH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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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David avatarDavid2015-08-27
闖紅燈死好,判決是鼓勵人闖紅燈喔!
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-08-27
這什麼爛判決
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-09-01
應注意而未注意
Doris avatarDoris2015-09-02
行人自殺 沒死可惜 下次把你收掉
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-09-06
班馬線有行人霸王條款
Joe avatarJoe2015-09-09
應注意而未注意
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-09-14
zzz
Tom avatarTom2015-09-16
什麼叫50大板...20跟80大板
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-09-20
我覺得嗅覺喪失應該是100大板
6個月易科罰金是要罰多少錢呀?
Necoo avatarNecoo2015-09-23
18萬、36萬、或54萬,看法官裁定
Noah avatarNoah2015-09-28
注意個___,闖紅燈跟本就完全沒路權!
Rae avatarRae2015-09-29
就跟救災車輛有異曲同工之處,救災時可以闖紅燈,但
撞到人卻還要負責
Joseph avatarJoseph2015-10-02
乾脆以後過馬路跟日本過鐵軌一樣要停看聽?
Mary avatarMary2015-10-04
樓上 台灣也要停看聽啊
Kelly avatarKelly2015-10-09
希望法官下次開車上路也有闖紅燈的給你撞!!!
Delia avatarDelia2015-10-10
法官這麼好當? 照這種智商來算我可以當法務部長了
Dinah avatarDinah2015-10-11
闖紅燈判拘役40天,綠燈的判半年,這三小鬼島
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-10-13
我他媽就是這樣 行人闖紅燈 賠了22萬 操
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-10-16
恐怖~
Edwina avatarEdwina2015-10-17
絕對路權都實行這麼久了,恐龍法官還沒滅絕
Necoo avatarNecoo2015-10-18
去你的應注意未注意,人家闖紅燈是要注意啥啦,我綠
燈基本上路上就應該享有相對優先路權,行人闖紅燈那
一瞬間就等於生命權保障喪失了吧,被撞也是應該。台
灣的交通法規真的很鳥。
Mia avatarMia2015-10-23
而且在台灣騎車如果綠燈在路口減速還有被後車追撞之
虞,這樣怎解?
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-10-25
斑馬線帝王條款 +台北市 無解 台北騎車請上天多保佑別遇上
Connor avatarConnor2015-10-25
世界非常奇妙
Candice avatarCandice2015-10-28
應注意而未注意,恐龍法官。
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-10-29
所以標題上的"各打五十大板"是怎麼回事???
Mia avatarMia2015-10-30
根本是想賺罰金吧 傷害是對方提告的嗎?
Hardy avatarHardy2015-11-03
車本來就是要讓人先走 過路口不看路不減速 吃小了吧
Andy avatarAndy2015-11-03
推文裡一堆應注意未注意,根本呵呵
Linda avatarLinda2015-11-04
行人穿越道行人最大無誤
Tracy avatarTracy2015-11-04
沒看判決不敢斷言,但只憑這些資訊我看不出不合理之處。
Annie avatarAnnie2015-11-08
有點懶的再講了,希望噓的以後被撞都能認栽喔
Ula avatarUla2015-11-10
闖紅燈好像很有理一樣 那紅綠燈可以廢了
Joe avatarJoe2015-11-11
紅燈行人也可以照走啦 反正汽機車應該要禮讓
Bennie avatarBennie2015-11-12
應注意而能注意卻未注意
Ula avatarUla2015-11-17
都提到「未遵守交通號誌穿越馬路」 法規也都這樣定
Tom avatarTom2015-11-21
遵守的人還得被判刑 不遵守的人還辯自己是綠燈通行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-11-24
這不是變相的指責騎士闖紅燈....
Regina avatarRegina2015-11-25
不少駕照雞腿換的
行經行人穿越道應減速並禮讓行人通行
這雖然靠北但是好多次了
Edwina avatarEdwina2015-11-27
所以是鼓勵行人闖紅燈囉 以後行人都不用遵守號誌啦
Zanna avatarZanna2015-11-28
綠燈是要注意什麼 這三小法官
Ida avatarIda2015-12-01
法官這太扯了 放任違規 什麼判決!
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-12-06
太扯
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-12-07
駕照雞腿換得
Agatha avatarAgatha2015-12-09
亂下標題 霸王條款還是要遵守的 路燈也是要看路
Daniel avatarDaniel2015-12-09
重點在於闖紅燈的走在斑馬線上面,現在的法規行人在斑馬線
Adele avatarAdele2015-12-11
上就法律面來說根本是吃了無敵星星,誰撞到誰倒楣
Eartha avatarEartha2015-12-15
我有一次也在新生南路差點撞到一個臭三寶,牠因為不想等
紅燈,想直接闖紅燈從公車站到人行道。好險最後有閃過。
重點是這個三寶是連左右都沒有看一下就直接闖,幹勒
Emma avatarEmma2015-12-19
重點是某些人闖紅燈,有很多根本不看車況直接用跑的
衝出來,大概要減速到10公里才會來得及煞車
Olivia avatarOlivia2015-12-20
也希望某d78以後撞到闖紅燈的行人能認栽喔
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5-12-23
每次都會有希望別人撞到人的話出現也是很好笑
Mason avatarMason2015-12-24
揪團闖紅燈阿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-12-25
給LINJP:如果我看到他的時候我煞的住但我卻不煞我認栽
懂?
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5-12-26
說這麼多沒用,反正講理的大家不愛聽嘛。
Hedda avatarHedda2015-12-28
行人在斑馬線上路權最大呀
Steve avatarSteve2015-12-29
樓上 那以後不用紅綠燈啦 行人在班馬線上紅燈直接走阿
Steve avatarSteve2016-01-01
看推文就知道兩輪族法規觀念薄弱,難怪這麼多三寶機車
,難怪交通這麼亂!
Carol avatarCarol2016-01-04
安全駕駛由自己做起 不用期待行人不會闖紅燈